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按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既定流程,在项目申报启动的基础上,社科处进一步谋划推进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申报项目类别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报类别选择限制
根据往年申报条件规定,以下情况不得跨类别兼报,请拟申报老师做好申报规划,尽早确定申报类别。
1.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2.在研的教育部一般项目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项目(按惯例如在申报当年3月份前取得结项证书也可申报),但可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学科的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报以上各类项目。
二、选题确定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
1.按惯例,全国社科工作办于每年年底在申报公告中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课题指南》由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在次年1月中旬左右申报公告中发布。
2.计划以自选选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应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课题,待2024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视情况作适当调整。已申报两次以上但未获立项的选题,学校原则上不再报送。
(二)教育部项目选题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选题。
2.自拟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发展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3.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一)学科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包括26个一级学科,教育部项目共包括25个一级学科。(参照往年申报通知)申报老师应认真研究自身选题的学科属性,结合近些年来各学科立项情况确定所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
(二)申报人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后出生,具体时间以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
2.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余申报限制条件,可查阅2023年度的申报通知。具体链接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http://www.nopss.gov.cn/n1/2023/0221/c431038-32628301.html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37.html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4.shtml
4.各单位应对照往年申报条件,广泛深入组织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的老师,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其中,以下人员可重点动员:(1)已获得省部级项目但尚无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项目的老师;(2)曾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已结项或将在2023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的老师;(3)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前期成果积累,但尚无在研国家项目的教师,可动员申报国家社科青年项目;(4)40周岁以下,近三年有研究成果但无教育部项目的老师,可动员申报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5)有较丰富项目研究经验及前期成果积累,但无在研国家项目的教授,可动员申报重点项目。
四、项目统筹推进流程和具体工作任务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仍采取院校结合、多轮指导的方式进行。以学院为主体对申请书进行论证和指导,并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书予以排序。学校社科处适时邀请权威专家来校做申报政策解读和论证指导。学校社科处在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论证指导的基础上,结合学院推荐意见组织权威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推荐。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以学院组织申报指导为主,社科处协助提供政策解读和形式审查服务。
(一)申报动员阶段(2023年10月30日前)
由各学院开展申报动员工作,并对选题进行申报辅导,确定申报意向选题。各单位科研秘书应汇总本单位选题和论证简表,报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将选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社科处。
(二)申报论证阶段(2023年10月下旬至2023年12月中旬)
1.申报指导报送选题意向(2023年10月19日前)。申报人应认真研读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清单(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积累、研究兴趣和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确定选题。由各学院组织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学院汇总(自愿提交的)选题,并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选题意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选题论证指导(2023年12月30日前)。由学院组织对《课题论证》活页初稿进行论证,并将(自愿提交的)《课题论证》活页初稿、专家意见及《国家社科基金论证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申请书论证)。2023年12月30日前,鼓励各单位按照一级学科或研究方向,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来校,就申请书开展第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工作。
(三)完善遴选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1.论证指导和初评(学院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待定)。自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周内,申报人结合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指南,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修改完善,并由学院汇总论证活页,填写《国家社科基金论证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社科处组织专家对(自愿提交的)《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论证指导和初评,并将意见反馈学院。建议学院同时组织专家进行分类指导。
2.论证指导和复评(学院报送材料时间和要求待定)。本轮由学院汇总报送《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论证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社科处组织专家对(自愿提交的)《申请书》的论证规范进行指导,并将意见反馈学院。
3.填报规范论证指导(学院报送材料时间和要求待定)。请有申报意向的申报人务必参加本轮填报规范论证指导。由学院汇总报送2024年度《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国家社科基金论证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活页的论证规范进行指导,并将意见反馈学院。
4.遴选推荐报送(学院报送材料时间和要求待定)。请有申报意向的申报人务必参加本轮遴选。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后,分别对本单位指标内和指标外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排序,并将2024年度《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定稿,连同排序的《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单位遴选排序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报送社科处,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社科处根据省规划办给的申报指标总数,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上报名单。未被推荐的项目,应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可积极申报教育部项目。
五、其他事项
1.2024年度国家社科及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通知待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省教育规划办、省文旅厅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2024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待教育部社科司、省教育厅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的正式通知适当调整最终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材料提交要求。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省规划办给我校的申报指标总数,结合各文科学院近3年的立项数和立项率,确定各单位项目推荐指标数。社科处结合全校申报情况,本着质量为先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后对申报名单进行适当微调。原则上往年申报两次以上的选题,不再予以推荐。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不限额。
3.各文科学院应做好申报引导,科学规划项目的学科布局,指导老师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统筹。
4.未在规定流程的时间节点报送选题、《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上报。未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项目、申报材料存在明显的形式问题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
5.各文科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和本学院的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文科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申报组织流程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但选题论证、专家论证等关键环节不可省略,时间安排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如存在严重的不按既定的流程化管理方案执行的情况,将适当缩减相关单位的申报指标。
联系人:李老师,85866926;金老师,85866201;材料报送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以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立项项目清单(含单列学科).zip
5.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表格(供参考).zip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月9日